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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細則性審議通過《修改第9/2018號法律〈設立市政署〉》法案

2026年2月10日    即時資訊


司長黃少澤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議程為細則性討論及表決
《修改第92018號法律〈設立市政署〉》法案。

【本報訊】立法會全體會議今(10日)細則性審議並通過《修改第9/2018號法律〈設立市政署〉》法案,法案將於202661日生效。

法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精簡市政署的架構及調整職責,將公共地方命名、編訂門牌號碼、保養及維修道路及排水網的職責移轉予運輸工務範疇部門;二、訂明行政法務司司長為市政署的監督實體;三、調整人員制度,取消市政署專有人員通則,並規定工作人員適用公職一般制度。

法案由第一常設委員會細則性審議並編製意見書。委員會在意見書中指出,法案是政府落實二零二五年度施政方針的具體措施,也是列入二零二五年度施政方針立法規劃的項目,基本內容符合優化部門職能配置、精簡組織架構、提升運作效率的方向,因此,委員會在整體上對法案表示贊同,並就當中一些具體規定以及相關問題與政府代表進行了廣泛深入的討論。

委員會在細則性審議時特別關注市政署的職責調整、架構重組和人員調配等問題及因相關問題而產生的影響。政府代表詳細介紹了市政署調整職責的具體內容、調配人員的數量、架構重組的具體情況等事項,表示通過調整職責和精簡架構,將減少行政流程及提升運作效率。同時,政府代表也表示已向市政署工作人員舉行了多場講解會,釋除員工疑慮,並表示未來將持續做好有關員工的關懷工作,優化工作氛圍及鼓勵士氣。

委員會還特別關注人員制度轉換對工作人員的影響。政府代表解釋,為了優化工作人員管理,法案建議取消適用市政署專有人員通則,並適用公職的一般制度,雖然市政署專有人員通則的內容與一般公職制度雖然有所差別,但差異不大,適用公職一般制度並沒有對工作人員產生實質影響,相反在整體上對工作人員更有保障。

立法會全體會議在委員會細則性審議的基礎上,順利地討論及通過了法案。隨後,立法會主席將簽署法案並送交行政長官簽署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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