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澳現行非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制度受於一九九六年公佈的九月十六日第54/96/M號法令所制定的“關於技術及職業教育之指導性制度”規範,為完善非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制度,有需要對現行制度進行全面修訂,以回應社會對應用型人才的需求。
為此,特區政府制定本行政法規,主要為促進職業技術教育的持續發展,建立與高等教育的銜接機制,深化學校、企業、相關行業的專業團體及人士的合作,提升職業技術教育的專業性和認受性,訂定職業技術教育的課程框架,以及提高職業實習的成效等方面作出規範及優化。
行政法規自二零二二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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