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無疑是高懸於每個人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時刻提醒著我們生命的脆弱和珍貴。每日裡,新聞報道中那一幕幕慘不忍睹的交通事故畫面,無不在刺痛著人們的神經,那些受害者及其家庭所承受的痛苦與損失,猶如沉重的巨石,壓在每個人的心頭。
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澳門的巴士路線依稀只有五條線,都是從媽閣起站,或是去青洲或關閘。七十年代,嘉樂庇大橋通車後,才有汽車及巴士往返澳門及離島。當時,澳門人不會相信有人車爭路的場面出現,行人被車撞倒的事故少之又少。所以,交通安全宣導只得一句口號,就是慢慢走,馬路如虎口。
但隨著生活習慣的改變,現行法例對交通安全的影響可能還得不到足夠的重視。比如不少行人過馬路時還在使用手機,對周圍路況變化缺乏安全意識。另一個必須重視的現象,在於社會經濟快速發展,加重了都市生活的心理壓力。都市人生活節奏偏快,且普遍缺乏耐性,無論是司機或行人,似乎都在趕時間,不少司機甚至一邊玩電話一邊開車。事實上,駕駛者魯莽或不專心駕駛、行人亂過馬路等的背後,反映出人們守法意識薄弱,這很容易理解為需要再做大量的宣傳教育工作。而這些危及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的行為,必然是法律所不容許的。
澳門的交通事故司法處理與國內相比,顯得相對寬鬆。為了提高交通安全,澳門需要考慮對交通事故的法律後果進行適當調整,增強對駕駛者的威懾,同時加強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提升全社會的安全意識。只有如此,才能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率,保障市民和遊客的生命安全。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日前亦在公開場合表示,政府原訂於2028年重啟修法,今次交通事故(青洲大馬路致命車禍)發生後,政府跨部門會分析協調,會盡快公開諮詢及開展修法。政府應藉修法契機,提高其震懾作用,透過加強教育宣導,提高行人對交通安全的意識,並設法優化交通環境,理順行車秩序及保障行人過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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