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國政協委員何潤生表示,自2019年《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發佈以來,粵澳融合發展進入快車道。隨著“澳門居民北上”由短期探親、旅遊向長期定居轉型,跨境資金需求也從簡單的旅遊小額消費轉向深度的生活保障支出。統計數據顯示,2025年上半年,全國移民管理機構累計查驗出入境港澳台居民達1.36億人次,同比增長12.2%。為此他優化粵澳跨境居民民生用匯管理與支付便利化意見:
為貫徹落實《規劃綱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及“橫琴金融30條”相繼出臺,在跨境結算、置業便利、小額支付等領域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先期探索。然而現行個人結售匯管理制度,主要基於防範資本異常流動的原則,隨著跨境生活群體的增多,政策規定與實際生活情景脫節的情況逐步增加,概括而言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個人結匯額度與家庭整體支出需求不匹配。現行政策規定,個人年度便利化額度為等值5萬美元。然而,跨境生活往往以“家庭”為核心單位。對於大量在澳門工作、配偶及子女在珠海居住的跨境家庭,其個人額度需覆蓋全家房貸、裝修、教育、醫療及各類大宗消費,當家庭面臨超過等值5萬美金的單筆支出時,例如購買一輛50萬元人民幣的轎車,即便其他家庭成員個人的額度充足,個人名下的便利化額度會因單人上限限制,必須轉入複雜的超額材料審核程序。由於現行政策下個人便利化額度是嚴格綁定個人身份,禁止通過任何形式的“分拆”規避額度管理。同時每一筆外匯的額度使用必須有真實、獨立的用匯背景,即使資金來源于父母,但如果以子女名義進行結匯,必須能證明是其自身的真實、合規的需求,如境外留學、境外就醫等,目前的管理方式無法體現家庭作為共同經濟單元的合法權利。
二是特定大宗消費及緊急支付場景的審核與支付時效存在衝突。在購房方面,已有“先結後補”的便利化政策,“先結後補”意味著允許境外個人在購房支付環節,憑藉基礎購房文件先辦理外匯結匯並支付房款,後續再在規定時間內向銀行補充提交最終的購房合同備案證明文件。既然購房已經有了成熟的便利化模式,說明“先辦事、後補證”在技術上是行得通的。但目前在購車、大額商業保險等同樣重要的領域,仍缺乏此類安排。我們建議將這種成功的經驗擴大到購車、醫療等同等重要的生活領域。目前購車全款及稅費仍需佔用個人便利化額度,且手續複雜。而在緊急醫療方面,尚未建立針對緊急醫療的常態化外匯支付綠色通道,澳門居民在內地面對突發重病需支付高額押金及治療費用,現行的“事前審核+額度管理”流程往往需要數個工作日,難以滿足爭分奪秒的救治需求,這種模式容易導致資金到位滯後,無法滿足救治緊迫性的要求。
三是日常支付便利化試點的覆蓋範圍仍顯局限。橫琴合作區試點的“雙幣種”收單業務成效顯著,實現了澳門元電子錢包的“無感切換”。但目前該便利主要局限於橫琴特定區域,尚未系統性推廣至港澳居民聚居的珠海全市範圍。在菜市場、超市、社區醫院、本地公交等最核心的民生場景,若港澳居民沒有足額人民幣使用,仍需使用澳門幣種結算,不僅操作不便,也無謂消耗了寶貴的個人便利化結匯額度。
對此,我建議由國家外匯管理部門及金融監管部門牽頭,以粵港澳大灣區為試點,探索建立“家庭化、場景化、普惠化”的靈活的跨境居民外匯管理制度機制,具體如下:
一是探索推行“跨境家庭共享額度”管理模式。建議允許在內地有長期穩定居住記錄的澳門居民,在提供相關證明後,依託粵省事等政務平臺,通過民政數據校驗,以家庭為單位在銀行進行備案,為其核心家庭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建立“家庭額度池”。在家庭共同大宗支出結匯時,建議允許銀行在審核交易背景真實性的基礎上,統籌調劑家庭成員名下的年度便利化額度進行合併支付。這能有效解決單筆大額交易超過個人5萬美元上限、但未超過家庭總額度時的審核便利化問題,體現金融政策的人性化與靈活性。
二是建立民生大宗消費及緊急支出的便利化清單。目前,“先結後補”模式在港澳居民購房領域已成熟運行,證明其安全性和可行性。建議參照購房便利化邏輯,研究將“購買自用私家車”及“大額醫療支出”納入金融服務便利清單。即允許澳門居民憑藉購車意向合同或醫生診斷證明等初步憑證,先行辦理外匯結匯並完成支付,以確保交易或救治能立即進行。在資金支付後的規定時限內(如30個工作日內),居民再向銀行補齊正式的相關清單。同時,建議銀行後臺通過跨境數據共享實時完成醫療真實性審核,最大限度降低行政審核對居民急需用錢時的干擾。
三是推動“雙幣種”支付場景在大灣區覆蓋。建議外匯管理部門、金融監管部門等相關部門,進一步擴大橫琴“雙幣種”收單業務的試點範圍,將橫琴“雙幣種”收單的成熟模式快速複製到粵港澳大灣區。優先覆蓋港澳居民生活密集區的農貿市場、商場及各類生活繳費場景。通過支持澳門元電子錢包直接支付,讓居民在日常小額消費中不再需要頻繁結匯,從而將寶貴的個人結匯額度最大限度地節省下來,用於醫療、購車、裝修等其他無法回避的人民幣大額支出,真正實現跨境生活的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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