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新冠疫情不僅重創澳門經濟,也逼迫特區政府為“保民生、穩經濟”而動用財政儲備推出多輪經濟援助措施。在此次新冠疫情暴發的初期階段,特區政府先是在去年二月份推出了第一輪疫情經濟援助措施,包括:一、減免稅務及規費,以減輕企業及居民負擔;二、推行中小微企援助及利息補貼,以扶持企業存續;三、加強民生措施,支援弱勢家庭;四、提升技能培訓、實施以工代賑,保打工仔飯碗;五、推出電子消費券,加快民生經濟復甦。之後在去年的四月八日,特區政府公佈了第二輪疫情經濟援助措施,包括“於去年底已在財政局有營業稅開業登記,且在上月底仍在營業的商號,可按僱員人數獲發放一次性一萬五千元至二十萬元援助款項;持有多間商號的同一納稅人可獲最多一百萬元援助”、“從今年八月至十二月,向全澳居民再次發放消費補貼電子消費卡五千元,連同第一期合共八千元”等措施。今年三月十五日特區政府又宣佈推出“二零二一保就業、穩經濟、顧民生計劃”,具體內容包括“提前發放現金分享”、“促進本地消費計劃”、“提升職業技能”、“惠民惠商措施”等。後因“二零二一保就業、穩經濟、顧民生計劃”尤其是其中的“促進本地消費計劃”遭到了坊間的一些批評,政府對該計劃又做了一些調整。政府經聽取各方意見後將“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優化方案”修改為參照去年消費卡模式,所有居民將獲發五千元啟動金及三千元消費立減額,可選擇“移動支付”或“電子消費卡”其中一種工具收取優惠。據政府方面當時的透露這種雙重優惠涉及的預算就達五十八點八億澳門元。
粗略計算可知,特區政府為應對此次新冠疫情所推出的多輪經濟援助措施,就已動用本澳財政儲備數百億元。而此次疫情也導致特區政府財政收入劇減,這樣開支增加收入減少,特區政府確實需要考慮未來的財政問題。今年五月十七日《政府公報》刊登行政長官批示,特區政府明年將繼續實施緊縮開支措施,各部門及機構明年度的預算開支,不應超過本年預算的開支金額;但風險準備金、退休及撫恤制度、折舊及攤銷等的開支可免除限制。特區政府明年繼續實施緊縮開支措施,應該也是應對這種財政狀況的策略之一。
但是僅靠政府實施緊縮開支措施應該是不夠的,這種做法不是長期應對疫情的有效之策。有社會人士在媒體上發表文章就認為:“在緊縮政策上,當局只能盡量不在庫房中取多餘的錢,把開支減到最低,但在收入減少的情況下,特區政府需想辦法開源,增加財政收入,這才是最重要的”;但在疫情影響下,購買疫苗等開支無可避免;而按照當局公佈的資料顯示,本澳居民有一定存款,因此建議政府可考慮發行政府債券以增加政府財政收入,在短期汲納一筆流動資金投放於公共開支,避免經常動用庫房的錢。
該人士的“在收入減少的情況下,特區政府需想辦法開源,增加財政收入”的觀點是合理的,但“建議政府可考慮發行政府債券以增加政府財政收入”可能就未必合理。這是因為特區政府發行債券只是能夠暫時增加政府短期內可動用的資金,但並不能真正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政府發行的債券所吸納的資金在今後是要“連本帶利”進行償還的。政府發行債券如果利率低了就會缺乏吸引力,那樣未必能夠吸引到足夠的資金;利率高了則會使政府背上一定的債務和利息負擔,從長期來看不是減輕政府的財政壓力反而有可能是增加政府的財政壓力。另外特區政府發行債券也可能會是與本澳的金融業“搶市場”,從而對本澳的金融業造成衝擊,不利於澳門金融業的生存和發展。
去年四月八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在代表政府宣佈推出第二輪疫情經濟援助措施時曾表示:特區政府多年來量入為出,積下五千七百九十四億元的財政儲備,現時是動用儲備的時候了。今年二月二十三日本澳金融管理局發佈的新聞稿透露:過去五年,本澳財政儲備投資的平均年回報率為百分之三點一。而如果以此來作為未來本澳財政儲備投資的平均年回報率的參考值,那麼以低於百分之三點一的年利率發行政府債券,估計應該較難能吸引市民購買;但如果以高於百分之三點一的年利率發行政府債券,則形成了特區政府借貸款的“利率倒掛”,等於特區政府是在“高息借入,低息放貸”,這顯然也是不合理的。所以在目前情況下,特區政府對日常必不可少的開支以及為應對疫情而必須支出的開支,還是應該先考慮動用財政儲備,而不宜考慮發行政府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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