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更針對性地維護不同類型文物建築的價值特色及街道景觀,同時優化營商環境,為商戶宣傳提供便利,文化局檢視已實施近八年的廣告招牌安裝指引,並根據本澳不同類型文物的保護需求及社會發展情況而作出優化。文化局將於本月舉行的文化遺產委員會會議上介紹指引的相關更新內容,亦將持續透過不同渠道向市民和商戶作推廣,讓公眾及社會業界進一步對內容加深瞭解。
有關新指引適當放寬對文物建築沒有影響的緩衝區內的廣告招牌安裝要求;對不同文物及不同風貌的街道廣告安裝要求作分區及分類調整;明確廣告招牌的安裝範圍、位置、數量、類型、尺寸計算方法;詳情可參閱澳門文化遺產網(www.culturalheritage.mo/cn/detail/2727),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36 6320查詢。
新指引將於本年4月1日起實施,在實施日前已向市政署作出的各類廣告招牌准照申請,仍繼續適用2013年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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