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科技創新對於本澳經濟持續發展具有推動作用,如何做好“產學研”轉化以及人才培育,以便讓本澳更好成為大灣區科技創新走廊建設一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社會較為關注。
事實上,本澳自2000年出台《科學技術綱要法》,已為澳門科技研發及創新營造良好的環境,但目前四所國家重點實驗室的研究成果仍需較長時間才能完成轉化,故此,對目前整體經濟轉型升級未能有即時性效果,社會認為,資訊科技產業涵蓋多個範疇,建議政府從大數據分析、軟件應用開發、金融科技、電子商務、網絡安全等方面進行考量,既可讓此類產品研發及市場轉化時間快,亦可為本澳經濟轉型提供助力。
另一方面,人才亦是本澳未來發展的重要基石,特區政府雖然積極加大人才培育,助本地資訊科技人員考取證照資格,然而,現時資訊科技屬於“文化產業統計”當中,而其中數碼媒體業務規定與現時行業情況存在一定差距,無法一概而論,對於本澳對該行業現狀市場分析及人才調查統計存在困難,更令有志投身行業人士未能清晰就業前景。並且,雖然政府加強科技相關專業資格人員與國家進行資質互認,但有關進度並未公佈,而且目前本澳科技人員考取證照方面,存在部份高級證書需要前往香港或廣州報考,所以,社會期望未來能夠進一步深化資質認證,設立本澳自主專業資格,以更好對接國際。
他為此向政府提出質詢。
1、政府雖然致力完善科技成果轉化為產品的機制,但轉化需時,為此,請問政府會否從大數據分析、軟件應用開發、金融科技、電子商務、網絡安全等方面考量,推出實際可行的扶持政策,助力加快產品研發及市場轉化時間,推動本澳經濟多元?
2、對於資訊科技行業發展日新月異,政府有否考慮在行業分類上將其獨立出來,並進行細化,以更清晰行業情況及發展前景?並且在現時科技專業人員資格認證上,有關互認制度進度如何?未來會否進一步增加對證照考取的覆蓋範圍,以讓科技人員有機會向上流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