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有傳言指,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青島市及廣州市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澄清傳言並不正確,呼籲市民切勿誤信不實信息,傳播謠言更可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應變協調中心指出,因應山東青島市新冠肺炎疫情出現,基於公共衛生考慮,自10月13日零時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山東省青島市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至於廣州花都發現的確診個案,經過內地詳細調查,已明確感染源頭,並判定患者因接觸輸入個案而感染,並非社區感染個案。廣州市政府亦採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對密切接觸者進行跟蹤,在患者的生活社區進行十多萬的核酸檢測,沒有發現任何個案。應變協調中心會持續監察廣州市的疫情變化,強調目前入境澳門前14天內曾到廣州市的人士,毋須接受14天醫學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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