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夾心階層住房方案》(下稱方案)公開諮詢將於2020年10月13日至12月11日進行,為期60天,期間將舉行兩場面向公眾的諮詢專場和七場針對不同界的諮詢專場。該方案跨部門工作小組於10月12日下午四點半假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會議室舉行《夾心階層住房方案》公開諮詢新聞發佈會,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代局長吳海恩表示,本次公開咨詢的重點在於如何定義“夾心階層”。
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代局長吳海恩、法務局劉德學局長、房屋局山禮度局長、經濟民生處處長阮建中及合作交流處處長羅景文等出席了新聞發佈會,並由吳海恩介紹了該方案公開諮詢的背景丶諮詢內容和諮詢方式。
吳海恩指出,行政長官賀一誡於本年施政報告發佈會上,明確提出構建五個房屋階梯,即社會房屋丶經濟房屋丶夾心階層住房丶長者公寓及私人樓宇。階梯房屋是第五屆特區政府提出的較為系統的住房供應計劃,它考慮到不同社會階層的人群安居需要和購買能力,是更好解決澳門居民住房問題的施政理念。
他續指,根據諮詢文本,本次諮詢的“夾心階層住房”基本特徵是,性質屬私人房屋,面積和配置優於經屋,定價高於經屋低於私人樓宇,在設定年限之後可於住宅市场出售。當中“夾心階層住房”對應的“夾心階層”定義是本次詢重點,需要凝聚社會共識。目前,跨部門工作小組已提出了兩個關於“夾心階層”的定義,一是超出經屋申請收入上限的本地居民,或經屋申請排序較後的本地居民,二是超出經屋申請收入上限的本地居民。
同時,諮詢文本對申請“夾屋”的居民身份限制丶年齡丶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的物業狀況、“夾屋”申請者的月收入上下限和資產上限、“夾屋”的定價和取得方式丶禁售期及隨後的轉售、“夾屋”單位面積等內容,列出選項供居民提出意見。
《夾心階層住房方案》公開諮詢收集意見採取多元化的渠道和方式,居民和團體可於諮詢期內透過網上專頁(http: //www.dsepdr.gov. mo/comment/)或透過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的電郵( commentdsepdr.gov.mo)電話留言專線(+853-28839919)傳真(+853-28823426)、郵寄(澳門氹仔體育路185-195號)等方式,對諮詢文本發表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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