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調稱應變協調中心)表示,自8月12日開始,內地和澳門人員已恢復正常往來,由澳門前往內地各省市的人員不必接受14天醫學觀察,但其中一個前提是必須持有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而近日,應變協調中心發現少數乘客因沒有準備好紙質證明或證明已失效,不符合不必接受14天醫學觀察的條件,而影響出行。
為此,應變協調中心呼籲擬乘飛機前往內地的乘客,須凖備好有效的紙質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並須留意內地大部省市只接受連檢測日在內的7天內有效報告,該要求與珠海和澳門之間協議的檢測日加7天的計算方法不同。此外,應變協調中心亦已要求檢測單位在紙質證明中分別顯示進入廣東省和內地其他省市的有效日期,並已提醒各航空公司嚴格審核擬乘機旅客的核酸檢測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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