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暨普查局公佈的數據顯示,二零一五年本澳會展業行業總收益為三點一億澳門元,按年上升百分之十三點九;會展業行業增加值總額為七千零一萬澳門元,按年上升百分之二十九點八;會展業期末在職員工有三百七十三名,按年增加百分之三十六點一。
從經濟角度來看,發展一個產業對當地的主要作用,主要有兩點:一是增加經濟收入,二是提供就業機會。而以上述數據來看,二零一五年的本澳會展業實現了以上兩個主要作用。因此可以說目前本澳會展業對澳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發揮了較為明顯的正面作用。
但在對會展業發展成績給予肯定的同時,應該也要看到,目前本澳會展業的發展仍有一些不如人意之處。同樣從統計暨普查局公佈的數據上來看,這些不如人意之處主要有這樣兩點:一是會展業的整體支出增長速度過快,二是會展業的總體盈利情況有點偏低。
統計暨普查局公佈的數據顯示,二零一五年本澳會展業的總支出為三億澳門元,按年增長百分之十四點八,這一增長幅度高於當年本澳會展業總收益百分之十三點九的增長速度;二零一五年本澳會展業的總盈利為一千零一萬澳門元,按年下降百分之十一點一,三點一億元的總收入只有約零點一億元的盈利,利潤率僅約為百分之三點二,這樣的盈利水平應該說不能令人滿意。
本澳會展業總收益明顯增長,顯示本澳的自身條件加上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的引導、扶持以及業界的努力,本澳確實有條件發展會展業,而現在會展業的產業規模和所吸納的就業人數的增長也都證實了這一點。但“有條件發展會展業”並不意味著“一定能夠發展好會展業”,本澳如何發展好會展業,可能還是一個尚未很好解決的問題。
從指導思想上來看,因為本澳會展業以前基本是毫無基礎,目前本澳的會展業發展基本是“從無到有”,因此有人可能會認為目前最緊要的事情是先要將澳門會展業“做大”,以後才是考慮將澳門會展業“做強”的事情。這種說法也不能說全無道理,因為如果會展業規模過小,即使盈利水平較高,其對本澳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正面作用也不會很大。所以考慮先將本澳會展業“做大”這一思路有一定的道理。
但如果只想著“做大”而不重視“做強”,今後本澳會展業的“做強”就可能會變得非常艱難。所以比較合理的做法,就是應該在重視會展業“做大”的同時,逐漸加大對會展業“做強”的要求,即要在會展業總收益增長的同時,逐漸增加對會展業利潤率的要求,努力實現會展業利潤率的增長。
以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的中國內地經濟增長過程為參照系,就能看出目前澳門會展業的這種“既要做大,也要做強”的必要性。內地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初開始的改革開放後的若干年內,基本是一種“粗放式”的經濟增長,即在經濟發展目標上,主要追求社會生產總量的增長,突出產值的增長速度;在經濟發展的手段上,主要依靠生產要素的擴張,增加人財物的投入;在經濟發展的途徑上,主要依靠鋪新攤子,上新項目,擴大投資規模;在經濟發展的表現狀態上,主要表現為經濟週期性波動地增長。這種“粗放式”經濟增長方式,給內地帶來了建設規模過大、投資需求膨脹、煤電油運緊張、價格水平上漲、經濟結構失衡等一系列負面問題。所以後來的中央政府,反復強調要實現“集約型”經濟增長方式,即在經濟發展的目標上,強調提高經濟增長的品質和效益;在經濟發展的手段上,強調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提高生產的效率和效益;在經濟發展的途徑上,強調充分利用現有基礎,著重於更新、改造和挖潛;在經濟發展的表現狀態上,強調應表現為經濟持續、快速、健康地發展。但由於過去“粗放式”增長方式的“積重難返”,所以雖然中央政府持續多年強調要實現“集約型”經濟增長,內地的“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在現在來看仍未得到較好的實現。
目前本澳的會展業的發展,從特徵上來看,也比較接近“粗放式增長”,如果不加以調整,今後本澳會展業也會因“積重難返”而難以“做強”。所以至少從現在開始,本澳會展業也要強調和重視“集約式增長”。
‧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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